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7-02-14 浏览量:277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是阜新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综合部门,主是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和经济运行监控协调及工业投资、产业集群发展、企业技术进步、信息化建设、工业招商、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委机关内设行政科室29个(副县级6个),下辖事业单位23个。

主要职能是:

1、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计划、预算和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

5、拟订新兴产业中涉及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信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宏观指导企业改革,提出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见;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联络、协调驻阜中省直企业;做好市矿协作工作;宏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统筹管理全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确定全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发展布局和产业定位;协调制定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10、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1 、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2、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不含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3、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14、组织协调、治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政策。

15、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及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6、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7、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党委工作部(人事科)、综合科、运行科、投资与规划科、软件服务业科、特资办、电力科、军工和民爆器材管理科、产业政策科、国际合作科、国企改革科、科技科、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集体企业改革科、国有企业改革科、新能源产业发展科、信息化科、信息安全科、应急协调科、老干部科、中省直企业协调联络科、机械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室、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小企业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机关,

2、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轻纺行办,

3、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机械行办,

4、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化工行办

5、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电子行办

6、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中小局

7、阜新市电子振兴办

8、阜新市盐业管理办公室

9、阜新市食品办

10、阜新市信息中心

11、阜新市技改前期办

12、阜新市现代企业推广中心

13、阜新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14、阜新市节能监察中心

15、阜新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16、阜新市地铁办

17、阜新市无线电监测站

二、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315.41 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17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7.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56.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27.2万元和1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8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3.5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5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5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10万元减少39.6万元,下降幅度为85.9%,下降原因主要是机关、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阜新市工信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工信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3.19万元。

(四)阜新市工信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工信委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含无线电监测站)(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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