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61号)答复

日期: 2019-05-15 浏览量:360 来源:综合科 责任编辑:- 文字大小:

王志强、吴志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意义 

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已成为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以石油为燃料的传统的汽车工业,在为人们提供快捷、舒适的交通工具的同时,增加了国民经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加深了能源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随着资源与环境双重压力的持续增大,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未来汽车工业发展的方向。 

二、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使用有了一定发展,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已经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在站场配套建设充电桩。

目前,我市绿牌照的私家小汽车也已有近百台。同时,积极引导网约出租汽车采用纯电动汽车,引导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汽车。

三、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存在的问题 

“充电难”是困扰新能源车主的主要问题。我市目前还没有公共的充电配套服务场所和设备,使用者都是利用自有设备进行充电。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全市的推广应用不仅需要好的产品,还需便利的使用生态环境配套支持,要着重解决“充电难、停车难、出行难”等问题,才能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全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市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服务。

2、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3、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4、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

5、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6、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

7、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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