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大力激发民营企业家创业热情的建议》(126号)答复

日期: 2019-05-30 浏览量:462 来源:综合科 责任编辑:伊浩 文字大小:

尊敬的阜新市工商联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大力激发民营企业家创业热情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阜新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民营企业是发展之基,是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你们的提案,紧抓民营企业转型之要,直面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办法,破除瓶颈,给民营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发展平台,为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对你们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议第一条:

  自2019 年起,从鼓励企业“小升规、规升巨”、重大项目建设、研发新产品、盘活闲置资产、参加各类展会、推进“两化融合”、参与军民融合、企业提档升级、申报专利、“专精特新”、智能化改造升级、清洁化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业设计、企业家和岗位技术能手评选等十五个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为更好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阜委发〔2018〕47号)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市工信局、发改委等部门立即行动,收集了十八大以来国家、辽宁省和阜新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47个重要要件,涉及工业、交通、水利、市政等相关经济领域。为了进一步提升政策透明度,已将47个重要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全社会发布,并以文件汇编的形式转发市有关部门,同时,进一步细化《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阜委发〔2018〕47号),促进政策落实落地落细,针对实施意见中的27条举措,制定了50余项重点任务,拟形成一系列配套文件。目前,任务分解表已完成征求意见,待上报市政府审议。

  为更好的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出台了《阜新市加快推进“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的扶持政策》、《关于促进全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领导干部走进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方案》,以上政策措施已在市委财经委会议上讨论通过并正式下发。

  《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3月1日起实施。以打造“成本最低、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拟定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打造营商环境阜新版实施方案》已报政府常务会审议。市营商局将以《条例》和《实施方案》为抓手,紧紧围绕“重强抓”任务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积极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打造“能创业、能赚钱的营商环境阜新版”。

  强力推动“制造强市”建设。一是加快实施智能制造,组织智能制造协作联盟专家、金融机构,来阜新为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咨询辅导。我市有两个项目列入全省重点推动的100项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企业。二是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德尔、凯莱英两户企业荣获“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称号。全面推动工业能效提升。积极推进煤改电,组织召开了全市电供暖(供汽)新产品推介会。大力发展煤矸石与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成立“阜新市隧道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向全国推介阜新煤矸石粉煤灰资源。三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帮助金美达铸业开展保密资质认定工作,并获得保密资质,组织推荐我市军工配套企业4个分领域3户企业和产品进入《军民两用产品与技术信息共享目录》,为企业和技术产品推广搭建平台。

  积极推动我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借助我国持续加大对氢能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东风,我市既有企业德尔集团通过收购美国和英国公司,已拥有世界领先的燃料电池系统集成技术,为发展氢能产业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我市工业迈向高端领域。目前,我市已制发《阜新市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基本涵盖了氢能产业的软硬件建设,为打造氢能产业园区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外,我市正在推动组建东北氢能产业战略联盟,已完成氢能产业园区选址工作,正在编制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加氢站管理办法,开展产业初期氢源保障行动,同步引进建设煤制氢、储氢中心等项目。

  建议第二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阜新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阜新市重点任务。切实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管家”全覆盖要求,进一步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市工信局组成四个调研组,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下步发展方向和存在的问题等逐户进行全方位的走访调研,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协调企业生产要素合理调配,积极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种困难。能够立即解决要立即研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进行分类汇总,及时报送市政府统筹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帮助企业完善发展规划。在抓好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同时,研究未来2-3年做大做强发展思路,搞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和具体目标,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全面落实《关于2019年上半年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安排的通知》(阜委组通字〔2019〕9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金融局)决定于5月21日至2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企业家及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资深企业财务技术实战专家、财务系统核心专家、家族财务规划专家吉环球教授对中小微企业家和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企业家和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水平,为公司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工信局会同市司法局于2019年3月22日在市委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举办一期企业依法经营培训班,组织我市工业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参加培训。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处长迟建华作了专题培训授课,市律师协会组成律师团队现场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

鼓励企业“小升规、规升巨”。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且被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当年缴纳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市级实得部分)比上年增长部分以内,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所增财力不足奖励数额的,按实际财力增加额给予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并增加地方财力(税收收入市级实得部分)的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所增财力不足奖励数额的,按实际财力增加额给予奖励。

定期组织阜新工业领域企业家、岗位技术能手评选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对前10名授予“阜新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每2年开展一次优秀科技人才选拔活动,对前10名授予“阜新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每年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选拔出“技术状元”“技术标兵”“技术能手”,2019年到2020年,每年评选10名“阜新工匠”,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

  建议第三条:

  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打造亲商爱商文化。建立政企联席会议、企业家(科学家)接待日制度,与企业家面对面谈发展、解难题、出良策,凝聚发展合力。完善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吸收、采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打造营商环境阜新版,市营商局下发贯彻执行《新型政商关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清单》分为“新型政商关系正面清单”和“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两部分内容共32条,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限定,对我市政企间强化沟通、改善关系、优化服务、明确界限、规范行为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市工信局按照裴书记“抓紧研究我市领导干部帮扶企业方案”、刘宏书记“请工信委结合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具体领导干部帮扶对接企业方案”组织专人负责起草《全市领导干部走进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方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对联系服务企业工作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重点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责任压实、问题解决、政策完善等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本级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市本级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二是强化协调调度。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服务企业工作调度会,集中听取各县(区)、各部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联系服务企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承担联系服务任务的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部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工信局;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联系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督查,以督查倒逼责任压实、政策落实、工作抓实。全市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年末进行总结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和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工信局对市直机关和各县(区)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四是强化纪律约束。服务企业的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依法依规服务企业。对服务企业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甚至借服务之机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徇私枉法的,严肃追责问责;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报道,选树服务企业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优秀企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成功经验,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支持企业发展社会舆论氛围。

  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以及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认真落实《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市监发〔2018〕16号(阜委发〔2018〕47号)为抓手,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营造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高效便利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宽松和谐市场成长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第四条:

  组织我市优秀企业家成立阜新知名企业家导师团。市工信局在我市优秀企业家中选出代表人物组成知名企业家导师团,不定期的为我市民营企业做政策宣讲。针对民营企业的类别,及时开展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宣讲、解读、辅导工作,让民营企业上好必修课,让民营企业家用方针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厚植政策法规根基,努力做到在加深理解中理清思路,在实际运用中调整定位,在消除疑虑中解放思想,在大浪淘沙中站稳脚跟,不断增强自我认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能力,不断感知方针政策散发的魅力、优惠政策释放的红利,不断激发乐于创业、勇于创新的活力。

在服务好民营企业的同时,知名企业家导师团还应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应讲正气、重格局、走正道、守诚信,有国家情怀和责任担当,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力,做捍卫公平正义、坚守社会信用、维护市场秩序的典范。要加强修养提高素质,既做逐鹿市场的强者,又做义利兼顾的君子,不碰法律红线,不越道德底线;要艰苦创业、精进修业、专注主业、做好实业,以更高志向、更大情怀打造一批阜新特色品牌、形成一批区域知名企业。要以自身正能量引领社会风潮,做伟大改革精神的忠实践行者,为阜新转型振兴立新功、创佳绩。

市工信局每两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次“优秀民营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型。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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