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和日常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8-10 浏览量:1911 来源:投资与规划科 责任编辑:伊浩 文字大小:

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辽宁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138号)工作安排,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等政策文件,市工信局委托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名单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任务

  完成省工信厅下达我市的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2020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名录库”中抽取部分企业,同步开展日常监察工作。阜新地区共9家企业,专项监察5家,日常监察4家。其中,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企业4家,包括钢铁企业1家、水泥企业3家,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企业5家。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2020年已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书》安排监察工作,完成监察任务中明确的本地区企业的监察任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开展现场监察,于9月6日前将所涉及企业专项监察报告上报省节能监测中心并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进工作落实。相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工作衔接,统筹开展专项监察工作。有关企业要对照工信部 “专项监察工作手册”,提前开展自查,主动提供相关材料,结合自身实际如实编制自查报告,确保能耗指标、计量统计和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积极配合节能监察机构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投资与规划科

  联 系 人:赵东   刘涛  联系电话:2275718

  电子邮箱:fxghc@126.com

  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中心  节能监察部

  联 系 人:王远峰   谢雷  联系电话:2275710

  电子邮箱:fxjnjc@126.com

  附件: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及日常节能监察企业名单(阜新地区)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及日常节能监察

企业名单(阜新地区)

序号

隶属县区

企业名称

行业

监察类型

1

阜蒙县

阜新力昌钢铁铸造有限公司

钢铁

专项监察

2

阜蒙县

阜新市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水泥

专项监察

3

阜蒙县

阜新友谊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

专项监察

4

彰武县

彰武永盛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

专项监察

5

阜蒙县

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化工

专项监察

6

海州区

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

日常监察

7

海州区

九星钛材料(辽宁)有限公司

冶金

日常监察

8

阜蒙县
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日常监察

9

阜蒙县

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化工

日常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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