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 产业高端人才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9-13 浏览量:2803 来源:科技科 责任编辑:伊浩 文字大小:

各县区工信局、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及《“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启动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兴辽英才计划”下设战略科技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人才和重点领域专门人才4类共12个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高端人才、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学名师、医学名家、农业专家、金融人才。其中产业高端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省工信厅的通知精神,现就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举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格条件

1. 在辽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保违规情况,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 遴选企业属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世界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世界级冶金新材料产业基地的重点领域,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二)人选申报条件

1. 全职在辽连续工作2年以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

2. 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专注产业科研一线,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市场认可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近5年在辽宁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二等奖(银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相当奖励项目。

2)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揭榜挂帅”科技攻关等相当项目并通过验收,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3)在实现国家及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工业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

4)其他为我省产业创新发展和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作出突出贡献。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作为被举荐、遴选对象的情形。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一)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书》《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附件材料》。申报人须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二)申报人所在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出推荐(举荐)意见。在企业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送至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所在企业对推荐人员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各企业报送的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举荐人选,按照举荐企业和举荐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定举荐人选名单;对推荐人选,按照申报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择优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将本县区产业高端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和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公章),于9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

(四)报送的材料包括:本县区“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对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申报人选情况、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等进行说明)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按申报人员装订成册;光盘1份,附WPS和PDF两种电子版)和《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汇总表》。

(五)市工信局初审后,将于9月29日前向省工信厅报送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举荐遴选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名额分配

(一)举荐。省工信厅确定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0家重点企业(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基础软件等重点领域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头部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可自主举荐人才,阜新市德尔公司1家企业入围。

(二)遴选。在我省企业中从事研发工作,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未被举荐的,均可被推荐参加遴选。

同一企业每年举荐和推荐总数不超过2人。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

(二)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三)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省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五)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

联系人:市工信局马敏丽

联系电话:0418-2822340

邮箱:fxgxwkj@126.com

附件:1.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书

2.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附件材料

      3.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汇总表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2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附件材料.doc

    附件3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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