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21 浏览量:1093 来源:中小企业科 责任编辑:伊浩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工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信局:
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现将《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85号)转发给你们,并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基地和园区自愿申报,指导申报单位按照省文件附件3、附件4的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真实性声明。
2、县(区)工信局要认真填写省文件附件1、附件2,并对申报单位出具正式文件进行推荐。
3、县(区)的正式推荐文件、附件1、附件2(纸版盖章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Excel表格);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纸版盖章一式四份,同时报送光盘刻录的PDF扫描件),上述材料于5月27日前报送市工信局行政审批科(516室)。
联系人:唐东星0418-2196315,fxmyjj@163.com。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docx
附件1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xlsx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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