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2-06 浏览量:180 来源: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付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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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先进制造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研究制造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提出先进制造业建设中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问题的政策建议。
3、对全市制造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为全市制造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先进制造业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实际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
5、负责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政策咨询,立项指导,协调调度等服务。
6、承担工业节能监察、无线电监测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工信局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7个部室:工业产融服务部、工业经济运行服务部、投资与规划服务部、产业园区与中小企业服务部、产业发展研究服务部、综合部、无线电技术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2024年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单位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696.04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6.63万元主要是项目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6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与上年持平,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加552.9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2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7.59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运行。
(三)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有车辆1辆,全部为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33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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