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17 浏览量:18 来源: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工作科 责任编辑:吴浩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加强对供电公司执行电力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力度,市工信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对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市太平区供电分公司执行电力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市太平区供电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供电业务,在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程序、制度、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等内容。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制定作业计划,对因供电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符合《电力法》第26条、第27条、第29条相关规定。同时,市工信局要求供电公司为用户提供细致耐心服务,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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