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粉煤灰综合利用不到位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公开公示

日期: 2026-02-02 浏览量:54 来源: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规划科 责任编辑:吴浩宇 文字大小:

《阜新市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粉煤灰综合利用不到位任务已整改完成,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粉煤灰综合利用不到位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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